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安市监罚送告〔2026〕1号
安阳市文峰区猖安美容工作室(个体工商户):
本局于2026年2月25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安市监罚催〔2026〕1号),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市监处罚〔2025〕302号)确定的下列义务:1.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2.罚款185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85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安市监罚催〔2026〕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 杨振荣、徐春燕 联系电话: 0372-5927066
联系地址: 安阳市文峰区辉府胡同5号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5日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