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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16 14:39 信息来源: 浏览量:

日前,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食品安全被提到了一个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并提出“四个最严”要求,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关切度和对食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的决心。

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是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创建工作已经成为当前全国食品安全工作越来越重要的抓手和平台。

二、起草过程

市政府食安创建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的通知>》(食安办〔2021〕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创建工作提出的新精神、新标准、新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并结合安阳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吸纳成员单位合理性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方案》,2021年10月经市政府第一百零四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方案》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计划利用3-5年的时间,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创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相关要求五大部分组成,其中第三部分“主要任务”作为方案的重要模块,包含了建立5大治理体系、实施12项治理工程、开展12项攻坚行动,共计29项内容。

(一)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五大治理体系

为全面夯实食品监管基础,提供有力的组织、人力和技术保障,重点建立分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完善的监管机构体系、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体系、完善的工作机制体系、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实施食品安全十二项工程  

针对我市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充分发挥重点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实施源头治理工程、质量兴农工程、食品产业提质工程、“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餐厨废弃物处理工程、食用农产品市场提升工程、应急能力建设工程等12项治理工程。

(三)开展食品安全十二项攻坚行动

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全面治理“餐桌污染”,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重点开展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风险评估专项行动、食品安全抽检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食品“三小”治理行动等12项攻坚行动。

四、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依据工作职责,在将任务细化、分派到各相关单位的同时,依据工作实际制订了完成时间节点,旨在有力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