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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19 16:20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一、合作组织

(一)合作银行及其纳入风险金的贷款业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已建立有专门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稳定的运营团队,具有健全的风险跟踪、风险控制体系;

2.贷款利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

3.如要求实物资产抵质押,则实物资产的价值不得高于贷款金额的30%(单一实物资产超过30%的除外);

4.已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产品,或已制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指引。

(二)合作担保机构及其纳入风险金的担保业务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建有完善的风险跟踪、控制体系,有严谨的法律文本及操作规范,拥有较成熟的运作模式,拥有良好的资产状况;

2.正常经营且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以上,并具有稳定的运营团队;

3.保费费率不超过1%;

4.如要求实物资产抵质押,则实物资产的价值不得高于担保金额的30%(单一实物资产超过30%的除外);

5.已推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应担保保险产品,或已制订符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规定的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较强的风险防控及处置能力。

二、支持对象

(一)基础条件:纳入风险金支持的企业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安阳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

3.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者专有技术;

4.企业、企业法人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具体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至少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企业,可纳入风险金支持范围

1.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创新型龙头企业等科技创新型企业;

2.经认定的下述企业:引智示范基地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拥有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企业;

3.省、市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各级专利奖获奖企业;

4.一年内承担过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5.中原中小企业成长指数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指数平台”)评级AA级及以上的企业;

6.省定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企业,应按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郑州专利代办处等授权的知识产权机构办理完成相关登记。

企业申请风险金支持贷款前一年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风险金不予支持:有较大安全事故、较大环境事故、重大质量事故、偷税漏税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况。

三、风险金补偿

(一)风险金仅用于贷款本金损失的补偿,利息、追偿成本及罚息等不在风险金补偿范围,且该笔贷款业务未享受同类政府风险补偿政策。

(二)风险金补偿程序实行触发机制。贷款本金逾期满60天触发补偿机制,即进入风险金补偿程序。

(三)风险金补偿比例为该笔贷款本金实际损失的60%,单笔不超过500万。如该笔贷款银行、担保机构均出现损失,可由担保公司先行代偿,代偿后由担保公司来申请风险补偿,银行提供担保的代偿证明。

(四)合作组织自主确定每笔贷款(担保)额度。如无特别公布,原则上单家企业纳入风险金的贷款(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五年内承担过各级重大科技专项,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或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五)当合作组织纳入风险金的贷款(担保)损失率达到3%,不再新增业务备案;当合作组织纳入风险金的贷款(担保)损失率达到5%时,停止该合作组织的风险金补偿。

(六)合作组织在风险金补偿完成后,应继续追偿相关贷款,如贷款资金部分回收或全部回收,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风险金核销备案,并根据约定按风险金补偿比例将追回的资金注入风险金账户。

四、工作流程

(一)申请风险金支持贷款(担保)流程:

市科技局向社会公布风险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范围→企业向合作组织提出申请合作组织独立审核并自行确定是否放贷(担保)合作组织在贷款(担保)发生后2个工作日内向市科技局备案。

(二)风险金补偿流程:

出现不良贷款合作组织追偿合作组织提出风险补偿申请运营管理机构审核运营管理机构向科技局提出损失补偿建议→市科技局审核合规性向合作组织拨付补偿资金→市科技局将补偿情况通报各家合作组织。

(三)风险金补偿核销流程

风险金补偿完毕→合作组织追偿→部分或全部资金追回→合作组织提交核销备案→将相关资金按约定注入风险金账户→完成核销,调整不良率→定期汇总并将风险金运营情况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