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知识产权 > 正文

安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企业)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06 16:2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一、奖补对象

符合当年申报通知中完成还本付息时间的专利权、商标质押融资贷款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是安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申请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涉及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存在拒不撤回又不申诉或者申诉未通过仍不撤回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材料

1安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附件2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融资质押的专利权商标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权及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或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

5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合同等相关协议及放款单据等协议履行相关凭证;

6资产评估、担保服务和保险服务收费合同(协议)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合同;

7评估报告(封面、内容首尾页、盖章页及包含结论的核心部分),评估、担保和保险等服务费用的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8已还清贷款本金和支付相应利息的证明材料(贷款收款/还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每一页凭证需盖申报企业财务专用章及知识产权局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公章;每个企业一次仅限申报一年的专利质押贷款奖补,同时归还利息支付凭证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一年);

9本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含财政资金发放单位、支持金额、发生时间等)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11)“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河南)”信用报告。

四、奖补标准

1.融资额在500万(含)以下,一般不超过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6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融资额在1000万(含)以下,一般不超过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5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融资额在1000万以上的,一般不超过企业以知识产权出质所获贷款产生费用的30%,原则上单个企业每年奖补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五、工作流程

市知识产权局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后,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安阳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市监〔2022〕6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奖补资金经市、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