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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资金(银行)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06 16:22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一、奖补对象

(1)申报单位应为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金融机构。

(2)申报单位所服务企业的贷款完成期限应符合当年申报文件要求

(3)获贷企业应为注册在安阳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4)申请单位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二、申报材料

(1)《银行等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奖补项目申报书》;

(2)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专利权、商标权质押合同登记的证明材料(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商标质押登记通知书或专利权、商标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

(4)专利权、商标质押贷款合同、质押合同等相关协议及放款凭证;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实施情况报告(产品特色、服务团队、经费投入、工作措施、成效经验等);

(6)本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情况说明(含财政资金发放单位、支持金额、发生时间等);

(7)“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河南)”信用报告。

三、奖补标准

金融机构对安阳市市辖区的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仅限专利权、商标权)的,按照上一年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金额的1%进行奖补,且单笔贷款的奖补不超过10万元;单个金融机构每年度累计奖补不超过50万元。

四、工作流程

市知识产权局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后,由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进行申报;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安阳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安市监〔2022〕68号)及相关文件规定,经专家组评审、公示等程序后,奖补资金经市、相关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项目申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