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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阳市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2 10:43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尊敬范汉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销售低速电动四轮车议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低速电动四轮车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安阳市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相关职责,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低速电动四轮车”产品定义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工信部联装〔2018227号)和河南省六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六部门〈关于加强低速电动车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工信联装〔2018201号)文件精神,明确了低速电动四轮车系低速电动车的一种,属于行驶速度低、续驶里程短,电池、电机等关键部件技术水平较低的电动机动车,但生产使用未纳入机动车管理体系,产品制动、转向、碰撞等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低速电动四轮车本质上属于电动机动车。

二、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

按照《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低速电动四轮车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交通部门负责道路安全,市场监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负责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消费欺诈查处假冒伪劣及冒用认证标志等违法行为。按照协同监管机制,市场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工信、公安部门不断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产品监管,切实保障广大人民众的生命安全。

三、“低速电动四轮车”产品的标准和认证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   3种车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2023810日修订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中对产品适用范围的描述或列举及说明,低速电动四轮车不属于强制性认证发证产品。(详见《道路机动车辆(电动三轮车四轮车)主管部门及法律依据》)

 四、“低速电动四轮车”产品企业标准实施备案问题

低速电动四轮车目前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只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标准由企业组织制定后并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备案即可生产销售。这样就容易使部分老年代步车生产企业为盲目追求经济利益而降低生产标准,导致产品安全性能差,质量不过关。

、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国家标准制定情况

工信部门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电动四轮车的标准制定工作,20213月,工信部网站发布了GB/T 28382《纯电动乘用车技术条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的修订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针对低速电动车不再单独出标准,此次修订GB/T 28382标准,将微型低速纯电动乘用车(包含老年代步车)内容添加进去。2021830日,工信部再次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低速电动车企业情况调查摸底的通知》,针对目前所存在的低速电动车企业在生产规模制造工艺从业时间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摸底调查。

六、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工作,市政府成立了违规电动三轮四轮整治专班,组织人员赴外地市就电动三轮四轮整治工作进行调研,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工作;近日,市政府专班拟制了《关于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综合整治的通告》和《安阳市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将于近期予以发布。

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5月起在市主城区开展了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做法和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54日市委袁书记开会部署后,56日我局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成立了以王俊杰局长为组长的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详细的整治工作方案。58日召开了全系统动员大会,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确保整治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深化宣传引导。我局按照一人监管一店向每一位消费者发放《明白卡》,一店悬挂一条幅,张贴一份《消费者告知书》的五个一工作要求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公众号、视频号、标语、宣传资料广泛宣传电动三四轮车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截止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对生产经营者宣传1530家次,对消费者提示5010人次,悬挂横幅984条;发放张贴告知书1472张;发放明白卡2699张;签订承诺书834份;举办宣传活动2场;发布公众号信息10条,发布视频号信息8条。  

(三)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我局结合摸底排查、日常监管以及群众投诉举报等信息,加强对生产销售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指导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等台账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厂名厂址等信息。重点查处无证无照、认证违法、虚假宣传、广告违法、三无产品(无产品执行标准、厂名厂址、出厂合格证)、私自改装、拼装、加装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24起,立案5起。

(四)持续督导检查。我局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效,市局分别成立五个工作督导队和五个专班督导组以督导促落实、以检查促提升。工作督导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逐门逐店过关检查,着重对工作落实、执法人员在岗、宣传引导情况进行全方位督导检查。专班督导组着重检查各单位组织领导、全面排查、生产销售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聚焦排查发现问题,重点督导各单位问题处置、建账销号及案件查办等情况,并现场进行工作指导。同时,坚持明察与暗访结合,检查与纠正并举,发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及时通报纠正,促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工信部门、公安部门、交通管理部门加大低速电动四轮车产品相关监督检查力度强化管理,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低速电动四轮车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您对我局后续的监管工作进行监督!

 


 

 

 

 

                             2024626

 

联系单位: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22276175   13903728583

人:王军  

   送:市人大选工委办公室(3份)

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