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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 着力提升监管效能 ——安阳县局选准切入点深入推进行风建设

发布时间:2024-08-09 17:51 信息来源: 浏览量:

  为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日常监管行为,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安阳县局以探索信用监管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为切入,通过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年报工作和信息归集公示等一系列举措,多维度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今年截至目前,“双随机”抽查建立本部门计划28条、建立部门联合计划15条,整体年报率96.85%,信息归集4864条,较上年同期相比均有显著增长。

  一、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安阳县局积极发挥县“双随机”联席办作用,统筹协调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实施信用分类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依托省平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对低风险企业降低检查比例,对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进一步提升监管精准性、有效性。今年以来,县局实施信用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15个,覆盖17个抽查事项,抽取市场主体969户。二是开展跨省联合检查。县局选派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执法人员积极参与了在邯郸市开展的晋冀鲁豫跨省食品安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对邯郸市8个县区30个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探索创新跨省监管新模式,加强了地区间交流与互学互鉴。三是持续推进部门联合抽查。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整合抽查事项,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今年以来全县共开展联合抽查157次,避免了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负担。

  二、推进年报公示工作,助力提升营商环境。

  多措并举,广泛宣传,积极引导辖区市场主体主动进行年报,切实提高市场主体履行年报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夯实信用监管基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截止6月底,全县2023年度企业应年报6325户,已年报6126户,年报率96.85%,较上年有明显提高。一是融入日常工作,积极推进年报工作。在日常执法检查、窗口办理业务等工作中,督促提醒市场主体按时自主年报。在便民大厅张贴、通过微信群发送年报操作流程,对前来咨询年报事项的个体工商户、企业经营者耐心提供帮助,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市场主体完成年报。二是掌握年报底数,定期通报年报进度。明确全县应进行年报的市场主体数量,特别是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和充装单位数量,掌握底数。对年报工作进度进行实时跟进,定期通报。三是加强年报宣传,提高知晓率和完成率。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条幅、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等方式,向辖区各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年报公示报送时限,督促市场主体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网上年报。

  三、加强信息归集公示,强化企业信用约束。

  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进行公示,支持政府部门间共享共用,社会各界查询应用,以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归集公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依法归集公示经营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息,既增强了企业信息透明度,有助于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同时,也发挥了鼓励社会监督、引导社会共治的作用。今年以来,我局共归集信息22539条。另一方面加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况公示。通过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移出情况,在企业上市、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工程项目招投标、企业融资、评先选优等资格审查和评定活动中作为重要参考,实施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使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积极推进实施信用修复,鼓励市场主体自我纠错、重塑信用。今年以来,列入公示经营异常名录7031、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245户次(3年未年报省局自动列入),修复、移出企业异常名录1925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2户(注销、公示期满省局自动移出)以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