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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7-02 10:37 信息来源: 浏览量:

尊敬的马永平、尚高峰等代表:

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涉企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 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市场监管领域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工作情况

安阳市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我局)高度重视规范涉企执法工作,牢固树立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的工作理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连续多年获得全市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优秀等次,先后获得安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安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安阳市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安阳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20235月,在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上作典型发言;今年4月,在全市府院府检联动联席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1.推行阳光执法,构建行政执法责任监督机制

一是抓好行政执法事前监督。以加强案件管理为手段,建立健全立案审批登记制度,实行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保证尽责不越权、执法不违法。二是抓好行政执法过程监督。抓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2023年以来,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近300件。三是加强行政执法事后监督。连续5年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活动,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我局积极推动案件回访制度落实,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23年以来,共配合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7起,诉讼案件19起,截止目前,我局尚未出现败诉的案件,也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情形。

2.转变执法理念,持续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一是包容审慎监管。我局先后推出4批共40项《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并制定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推动行政执法从重管理重服务转变、从重处罚重指导转变,同时,在管理上坚持疏堵结合、惩戒并举,避免对违法行为一概给予行政处罚的简单执法方式,充分展示执法的教化力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建立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坚持柔性执法,除三品一特等领域外的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实行首次不罚、告诫到位、下不为例。2023年以来,我局经行政指导而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有120余起,赢得企业和群众好评,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开展法治下基层活动。对标国家总局法规司和省局法规处开展的法治下基层活动,我局积极开展微宣讲、走基层活动,2023年共开展4期,该活动通过自上而下服务指导,上下结合,系统联动,充分激发了基层法治活力。

3.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除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外,其他领域均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企业进行检查。为提升监管精准性,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结合,对不同信用风险等级的企业按照不同的抽查比例开展检查,信用风险等级高的提高抽查比例,反之降低抽查比例,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对守信者无事不扰。同时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按照能联尽联、应联尽联的原则,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明确牵头单位负责,相关单位配合,最大可能联合相关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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